自行車通勤增 北市訂自治條例管理
而自行車政府要管理,外界質疑,自行車不像汽機車,沒有車籍、駕照,警方如何執法?甚至如果自行車騎士,遭到警方現場取締,如果不願提出身分證明,警方如何開罰?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表示,取締自行車違規,會與取締行人違規的作法相同,還是必須要求行為人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等,如果違規行為人不願出示,可以執行警察職權行使法。
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表示,儘管自行車取締違規,執法有一定的困難度,不過台北市出現越來越多自行車族的情況下,在事故還沒有增加之前,政府是必須針對自行車管理率先修法,才不會導致事故爭議發生,無法源依據,讓執法人員沒有一個標準。而為了落實自行車管理,台北市交通局規劃,未來台北市每輛自行車都可以登記車籍,目前規劃是朝自主性、甚至提出獎勵登記,而不是強制要求,不過登記車籍的動作不只是為了執法,也可以避免車主車輛失竊。而一旦台北市政府率先通過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,未來也將改變民眾普遍騎乘自行車的習慣,包括父母習慣後座或前方加裝座椅乘載兒童,未來有法可罰;民眾隨意將自行車停放路邊,未來只要不是停在自行車架、機車格位也將遭移至拖吊;還有不禮讓行人,亂按鈴聲都將有更明確的法源依據,不過台北市交通局表示,訂出自行車的管理條例,是為了管理越來越多的單車族,維持合理、安全的用路環境,而不是要以處罰為主要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