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締自行車違規 北市:很難執法 獎勵登記車籍
台北市正在研擬「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」,針對自行車裝置、騎乘不符合安全開罰,但是要怎麼罰?引發各界質疑,因為自行車根本沒有車牌、騎乘的人也沒有駕照?執法上相當困難,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長陳慶誠表示,如果是騎乘中遭警方取締,可以要求騎乘的行為人,出示身分證明開罰,另外也會推動車主自主登記車籍,不過登記車籍的動作不只是為了執法,也可以避免車輛失竊。台北市交通局表示,如果遭取締的行為人,表示沒有帶身分證明,會由警察局研究如何執法,至於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,也會針對自行車違規停車開罰,自行車只要不是停在機車格位、或自行車專有的停車架上,警方可以依法移至拖吊,如果沒有登錄車籍,領車時必須出示身分證、簽切結書,繳納移置及保管費。而自行車取締,礙於車籍駕照,外界質疑執法上很難落實,交通局表示,之所以訂定自治條例,是以加強自行車管理為主要目的。